《轉公告》依行政院推動ODF-CNS15251為政府文件標準格式實施計畫(附件1),敬請貴機關、學校配合公文附檔格式事項(附件2),請查照並轉知所屬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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說明:

一、依據旨揭實施計畫之項目及期程,105年具體目標為各機關系統間、政府與企業的資料交換,須支援ODF文書格式,1056月政府公文電子交換可編輯之附件檔案格式至少須有ODF-CNS15251格式。
二、另請貴機關、學校對外網站(係指不限定特定身分均可瀏覽的網站)提供之可編輯文件應支援ODF格式,委外系統亦請配合辦理。
三、各學校請普及ODF-CNS15251應用觀念,另請國教署轉知所屬學校將資訊開放格式列入資訊教育。

 

-關於支援ODF相關FAQ,請參考此連結

-政府文件標準格式實施計畫,請參考附件1

-公文附檔格式事項請參考附件2




 

轉公告單位:資訊中心
承辦人:葉靜蓉 5831