說明:
一、依據旨揭實施計畫之項目及期程,105年具體目標為各機關系統間、政府與企業的資料交換,須支援ODF文書格式,105年6月政府公文電子交換可編輯之附件檔案格式至少須有ODF-CNS15251格式。
二、另請貴機關、學校對外網站(係指不限定特定身分均可瀏覽的網站)提供之可編輯文件應支援ODF格式,委外系統亦請配合辦理。
三、各學校請普及ODF-CNS15251應用觀念,另請國教署轉知所屬學校將資訊開放格式列入資訊教育。
-關於支援ODF相關FAQ,請參考此連結。
-政府文件標準格式實施計畫,請參考附件1。
-公文附檔格式事項請參考附件2。
轉公告單位:資訊中心
承辦人:葉靜蓉 5831