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依據
1.行政院國家資通安全會報函頒之「國家資通安全通報應變作業綱要」。
2.教育部函頒之「教育部資通安全處理小組作業說明」。
二、目的
1.測試資安聯絡人聯絡管道是否暢通。
2.測試各單位於發現資安事件時,是否可正確、快速執行通報作業。
三、演練工作內容
1.針對演練模擬事件研擬應變處理作為。
2.填寫【資安事件處理暨回覆單】回覆應變處理作為。
四、演練回覆說明
1.確認資訊安全事件弱點是否完全根除,若無法根除,填寫無法根除之理由。
2.應變及處置措施可參考建議處理方式填寫。
3.檢討暨改善可依單位實際情形填寫。
4.主管核簽後回執資訊中心存檔備查,即完成資通安全通報演練。
附檔: 1213演練事件-資安事件處理暨回覆單.doc