跳到主要內容區

105年度資通安全通報演練

一、依據

1.行政院國家資通安全會報函頒之「國家資通安全通報應變作業綱要」。

2.教育部函頒之「教育部資通安全處理小組作業說明」。

二、目的

1.測試資安聯絡人聯絡管道是否暢通。

2.測試各單位於發現資安事件時,是否可正確、快速執行通報作業。

三、演練工作內容

1.針對演練模擬事件研擬應變處理作為。

2.填寫【資安事件處理暨回覆單】回覆應變處理作為。

四、演練回覆說明

1.確認資訊安全事件弱點是否完全根除,若無法根除,填寫無法根除之理由。

2.應變及處置措施可參考建議處理方式填寫。

3.檢討暨改善可依單位實際情形填寫。

4.主管核簽後回執資訊中心存檔備查,即完成資通安全通報演練。

附檔: 1213演練事件-資安事件處理暨回覆單.doc

瀏覽數: